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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檢送修正「臺北巿市政大樓及市民廣場(新仁愛路段及流水噴泉區)場地公告事項」及臺北巿市政大樓1樓中庭、 周邊場地及市民廣場場地使用申請相關表單各1份,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3 年 2 月 17 日
發佈單位 文書出納組
公告類別 校務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81
公告內容

一、依本市議會第13屆第8次定期大會李傅中武議員書面質詢及本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112年2月2日奉核簽辦理。
二、為配合本市原住民族專用活動場地位置變更,自112年3月1日起,本市市民廣場之「小型集會廣場」場地租借代管機關由本中心變更為本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爰配合修正「本巿市政大樓及市民廣場場地公告事項」名稱及部分條文內容(詳附件1至附件3)。上開公告事項之適用範圍市民廣場部分僅針對「新仁愛路段及流水噴泉區」規範之。
三、另配合前開修訂條文,修正場地申請書及相關文件(詳附件4、5),請各機關於申請場地使用時,依附件表單填列,勿再沿用舊表。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