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有關「臺北市政府秘書處代理臺北市政府暨所屬機關辦理 112至113年度租用派遣計程車共同供應契約」採購案,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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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2 年 12 月 15 日 |
發佈單位 | 文書出納組 |
公告類別 | 校務公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680 |
公告內容 | 一、旨揭標案(案號:1111018S0215a112)業於111年11月15日決標並已簽約完成,並自111年12月9日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上架,實際履約期限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或至總訂購金額達本案總預算金額新臺幣(下同)790萬元為止,兩者以先屆者為準;各適用機關得自行決定是否利用本共同供應契約辦理採購,並依實際需要斟酌訂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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