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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辦理食農教育相關計畫或活動時,參酌動物福利精神,並納入工作項目及評估指標
發佈日期 2025 年 9 月 22 日
發佈單位 教學組
公告類別 校務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4
公告內容

一、依本府114年9月15日府授產業農字第11430068172號函辦理。
二、依《食農教育法》第一、三、八條規定,食農教育應涵蓋尊重生命、永續環境、健康飲食等核心價值,並明定「動物福利」為重要內涵之一。
三、爰請貴校於規劃及執行食農教育計畫或活動時,將「動物福利」納入課程設計或教材內容,涵蓋動物福利基本概念,如委外辦理,建議委辦單位提供相關教材、案例或實作;若涉及餐食,宜優先使用動物福利友善食材,並於實施計畫或成果報告中敘明教育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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