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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行政院112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之「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11條、第38條,該院定自112年3月1日施行,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3 年 3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文書出納組
公告類別 校務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91
公告內容

依本府交下行政院112年2月22日院臺金字第1121004401B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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