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114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進階培訓-第3期」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2025 年 8 月 22 日
發佈單位 學務處
公告類別 研習資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6
公告內容

一、依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委託暨本中心114年度研習行事曆辦理。
二、研習對象:
(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教職員已完成調查人才庫初階培訓之人員(請勿薦派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並經調查後事實認定成立之行為人參加)。
(二)前項報名人數未達研習額滿人數時,開放以下人員報名,需已完成第(一)項初階研習,依報名順序錄取5名。(非依本市教師在職研習網報名人員,請指派單一窗口受理報名,並由單一窗口將報名人員姓名及身分證號碼e-mail至本中心承辦人信箱,依收件時間序優先錄取前5 名,請勿薦派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並經調查後事實認定成立之行為人參加)。
1、本市、新北市、基隆市之執業律師。
2、本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工作小組機關正式編制人員(不含委託單位)。
3、現任本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
三、研習人數:48人。
四、研習日期:114年10月20、21、23日及11月4、17日,共5天。
五、報名期間:114年9月1日至10月3日止,額滿則提前截止報名。
六、研習地點:本中心(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七、研習時數:共30小時研習時數。
(一)未來欲參加高階培訓成為調查人才者,需全程參與並繳交作業、通過評量,始得核發30小時研習時數。
(二)本課程如遇有法令修正致課程主題有所增刪,須配合完成補課後方核發研習時數。八、報名方式 :
(一)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s://insc.tp.edu.tw)報名,並經行政程序核准後,由學校研習承辦人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
(二)線上報名後,將調查專業人員初階培訓證書或研習時數證明於報名截止日前Email至電子信箱:aca_006@tiec.tp.edu.tw,作為資格審查之依據,未於期限前檢附者恕不遴選參加本研習。
(三)本中心將依報名順序遴選,遴選結果、課程資訊、課程異動等將至遲於開課前3日內,以各研習員登錄於研習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請保持開通並有足夠雲端空間)。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