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因應連假來臨,為維護學生安全,假期間水域、遊憩安全訊息及其他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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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5 年 10 月 03 日 |
發佈單位 | 學務處 |
公告類別 | 校務公告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17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9月24日新北教衛環字第1141932696號函副本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學生溺水死亡發生地點皆為無救生設備與人員之場所,且發生時間集中在學生放假期間。 三、近日偶有大雨情形,考量學生(家庭)於假期間,參與露營或健行等各式活動規劃戲水、涉溪情形,或者從事水域遊憩(含游泳、衝浪、潛水、獨木舟等)等活動可能性高,請務必落實水域及遊憩安全宣導,且應穿著救生衣並選擇合法水域場所、前往有合格救生員駐守之安全水域地點戲水,強化學生水域安全觀念,避免溺水事件一再發生。 四、另近日學生參與民間業者辦理營隊偶有爭議,提醒學生與家長選擇合法營隊,並於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期間,注意水域活動安全,檢視實際活動內容是否與口頭或書面契約約定相符,並要求營隊活動主辦單位說明安全防護與緊急救護規劃及措施,且應輔導學生於參加校外營隊活動期間發生疾病或事故,或與業者發生履約糾紛時,得主動尋求學校協助;學校應依相關法令規定予以必要之協助。 五、務必重視水域安全宣導,相關資訊請逕至雲端硬碟(網址: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S0w5Pu40IanIsqydLnu9ZFMbkaa7wSi6)下載,說明如下: 六、有關各單位發佈水域安全宣導相關資訊,利用各種管道向學生說明宣導,並提供予家長知悉: 七、其他注意事項:倘發生緊急重大校安事件,應依相關規定啟動必要處理機制,對校安事件妥為因應,並於時限內完成校安通報作業,俾掌握校園安全及災害情事,減少危害安全事件發生,以有效維護校園及學生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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