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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113學年度第2學期軍公教遺族學生申請就學優待」一案
發佈日期 2025 年 3 月 17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獎助學金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66
公告內容

一、依據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辦理。
二、本市國民小學適用「臺北市中等學校軍公教遺族學生就學費用優待金額一覽表」,國民小學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補助項目為主食費、副食費、書籍費及制服費。
三、依據旨揭優待條例,說明如下:
(一)軍公教人員因作戰或因公死亡,依法領受撫卹金之遺族就學,給與全額公費優待。
(二)軍公教人員因病或意外死亡,依法領受年撫卹金之遺族就學,給與半額公費優待。
(三)撫卹期滿及領受一次撫卹金之遺族,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規定,得予減免學雜費之優待。

四、初次申請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之學生(如新生、新增個案、轉入生等),請於114年3月20日(星期四)前,檢附「軍公教遺族子女就學費用優待申請書」及證明資料,繳至教務處註冊組。
五、請勿擅自變更本案申請書表件格式,並請於規定期間內,切實依據相關法令審核,確認學生姓名及簽章清晰一致,以維護學生權益。
六、本案不溯及既往,且不得與政府其他教育補助重複請領,特此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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