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有關民眾函詢「黃梔」、「黃槴」是否為同一物種之合法名稱,經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研析「梔」為正確之用字,「槴」為誤用,敬請貴機關惠予確認所管網頁之用字正確性,請查照。 |
|---|---|
| 發佈日期 | 2024 年 9 月 16 日 |
| 發佈單位 | 文書出納組 |
| 公告類別 | 校務公告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308 |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113年9月5日林保字第1132223577號函辦理。 |
| 相關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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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主旨 | 有關民眾函詢「黃梔」、「黃槴」是否為同一物種之合法名稱,經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研析「梔」為正確之用字,「槴」為誤用,敬請貴機關惠予確認所管網頁之用字正確性,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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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4 年 9 月 16 日 |
| 發佈單位 | 文書出納組 |
| 公告類別 | 校務公告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308 |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113年9月5日林保字第1132223577號函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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