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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公務員於停(休)職期間,得否於民間機構執行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5條第2項所稱「領證職業」所為之事務
發佈日期 2023 年 3 月 09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校務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93
公告內容

有關公務員於停(休)職期間,得否於民間機構執行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5條第2項所稱「領證職業」所為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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