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宣導:有關電子核銷平臺,請將個別資料上傳至正確欄位(例:請購依據、紙本單據/電子發票、驗收資料、財產資料…等)。 發佈日期 2023 年 3 月 03 日 發佈單位 會計室 公告類別 校務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05 公告內容 有關電子核銷平臺,請將個別資料上傳至正確欄位(例:請購依據、紙本單據/電子發票、驗收資料、財產資料…等),請勿將所有資料掃描成同一檔案,上傳至所有欄位。 相關附件 【2023-03-03】轉知有關國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得於下班時間就其智慧財產權及 ... 【2023-03-02】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辦理「廳院學計畫」國、高中藝術入校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