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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加強宣導114年國中教育會考相關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2025 年 1 月 20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校務公告, 升學資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84
公告內容

一、依教育部114年1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506706號函辦理。
二、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15條規定,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爰每年5月對國中3年級學生統一舉辦。辦理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係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無論是否在高級中等學校各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三、114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5月17日、18日辦理,113學年度國中3年級應屆畢業生由所就讀學校於114年3月6日至8日代為辦理集體報名,所有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倘有特殊情形者,請依本局113年12月12日北市教中字第11331167731號函及113年12月12日北市教中字第11331167732號函辦理。
四、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基礎試題,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另國中教育會考歷屆題本已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s://cap.rcpet.edu.tw/)之「歷屆試題」專區,學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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