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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函轉文化部新增指定「高雄市立圖書館」及「屏東縣立圖書館總館」擔任政府出版品完整寄存圖書館,自即日起, 請依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辦理出版品寄存事宜,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3 年 11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文書出納組
公告類別 校務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70
公告內容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112年11月15日北市研圖字第1120148751號函及「臺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如附件1)辦理。
二、各機關每年出版圖書、期刊及電子書等政府出版品約4千餘種,為利資訊公開、典藏及提供民眾閱覽,文化部依政府出版品管理要點第5點規定(如附件2),按地區分布及便民服務原則,選定寄存圖書館,再由各機關寄送政府出版品至指定圖書館,辦理出版品寄存服務。
三、請貴校(園)各機關於出版品申請編號出版後,將出版品寄送至文化部指定之10所寄存圖書館及2家統籌展售門市銷售,以擴大出版品之流通。
四、檢附全部應送存單位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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