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函轉教育部釋示《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下稱僑生辦法)僑生分發名額疑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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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5 年 11 月 19 日 |
| 發佈單位 | 註冊組 |
| 公告類別 | 升學資訊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10 |
| 公告內容 | 說明: 二、按《僑生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略以,依第6條或前條規定回國就讀國民中學以上之僑生,於畢業當年參加下一學程新生入學者,其優待方式,依下列規定辦理;其入學各校之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同法第3項規定略以,第1項所定外加名額,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2%計算。同法第11條第1項規定略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以前一學年度核定招生名額外加10%為限,倘僑生所填志願均已額滿,則由主管機關退回僑務委員會(受理申請機關)聯繫其增列或重填志願,再行辦理分發作業。 三、承上,倘本市所轄各公立國民中學接獲教育部依《僑生辦法》規定進行分發作業,其分發名額係採外加,與本局是否業已核定額滿無涉,請各校依前開規定協助僑生分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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