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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本市立大學及公私立中等學校112學年度第2學期軍公教遺族學生申請就學優待一案
發佈日期 2024 年 3 月 08 日
發佈單位 註冊組
公告類別 獎助學金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374
公告內容

一、查本市立大學及公立高中職須依教育部規定減免軍公教遺族學生雜費。
二、另具有育幼院童身分之市立大學及公立高中職與公私立國民中學學生,請依市府62年10月20日(62)府秘法字第62088號令頒之「臺北市公私立救濟育幼院所學童升學請領公費辦法」併案辦理就學優待。

三、辦理獎學金相關作業如下:
1、申請學生應填具申請表並完成家長簽名,並向學校註冊組提出申請。
2、申請時間:即日起至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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