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兼任函釋
發佈日期 2024 年 5 月 21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校務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99
公告內容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應經權責機關(構)同意,但兼任無報酬且未影響本職工作者,則須報經權責機關(構)備查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