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兼任函釋 發佈日期 2024 年 5 月 21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校務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99 公告內容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且未經登記或立案之事業或團體職務,應依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應經權責機關(構)同意,但兼任無報酬且未影響本職工作者,則須報經權責機關(構)備查 相關附件 服務法第15條函釋 服務法第15條函釋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服務法第15條函釋.pdf251.85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服務法第15條函釋.pdf 【2024-05-21】國立屏東大學辦理2024日本實踐美術教育學會札幌大會資訊分享教師研習 【2024-05-21】函轉市府民政局辦理113年臺北市同志公民活動「愛情的模樣—同婚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