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自115年1月1日起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於本市人行道及自行車道」資訊 發佈日期 2025 年 11 月 11 日 發佈單位 學務處 公告類別 校務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1 公告內容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114年10月30日府授交管字第11430485391號函辦理。 二、本府111年11月30日府交管字第1113047438號令公布,本市人行道、設置有「行人及自行車專用標誌」人行道、自行車道(包含河濱自行車道),全日禁止微型電動二輪車行駛;未依規定行駛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例第7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罰。 三、檢附臺北市政府令1份。 相關附件 臺北市政府令 臺北市政府令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臺北市政府令.pdf71.47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臺北市政府令.pdf 【2025-11-11】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校園機車安全宣教師資培訓研習」計 ... 【2025-11-11】本校承辦臺北市教育局高中課程與教學工作圈生活科技科平臺教師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