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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提供之「加熱菸與電子煙外觀辨識方式及說明」資訊
發佈日期 2025 年 12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學務處
公告類別 校務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44
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2月23日臺教國署體字第1140134527號函辦理。
二、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依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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