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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本府文化局修正「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各場地使用收費基準」第四點附表「附表:臺北市藝文推廣處各場地使用收費基準表」。
發佈日期 2026 年 8 月 19 日
發佈單位 文書出納組
公告類別 活動訊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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