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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預告「『國立臺灣大學男生舍區』正門前人行道、『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臨中山區建國北路2段96 巷之人行道及委外經營停車場(含退縮地),自115年3月 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公告
發佈日期 2026 年 2 月 13 日
發佈單位 訓育衛生組
公告類別 校務公告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58
公告內容

一、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告「國立臺灣大學男生舍區」正門前人行道(地址:臺北市大安區長興街50號)、「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臨中山區建國北路2段96巷之人行道及委外經營停車場(含退縮地),自115年3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二、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網址:https://health.gov.taipei) 公告網頁。
三、檢附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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